不埋怨自己被棄養的人生

許多人在得知我在三歲時被拋棄、然後被領養的故事後,總會對我投以同情的目光,彷彿我的人生是充滿悲劇的劇本。但說真的,我並不會埋怨這段過去,這反而成為我知足感恩的理由。

養父養母在收養我之後,給了我新名字江國團,今年28歲我已經被收養了25年,我的童年確實與許多同齡人不同。3歲時,我的生父生母決定將我拋棄,雖然我沒有什麼記憶,但對於當時的我來說,肯定是一段困難的時期。但好在命運沒有因此對我關上大門,它為我帶來了一對愛我如己出的養父母,讓我獲得了一個真正有愛且溫暖的家庭。

我的養父母是兩位充滿愛心對任何事物都無比包容的人。是他們給了我一個安穩的家,還讓我感受到真正的家庭溫暖。現在他們也有了自己的孩子,一個15歲的弟弟和一個13歲的妹妹,雖然我們並沒有血緣關係,但我們之間的情感卻絲毫不遜於任何一個血緣家庭。

一家五口

從小,養父母就對我疼愛有加,給了我無盡的支持和關愛。他們從不將我與其他孩子區分對待,無論在生活上還是情感上,都給予了我無微不至的照顧和鼓勵。是他們的愛讓我明白,家庭的真正意義並不在於血緣,而在於愛和關懷。

但有時候,我還是會想起我的生父生母,試圖理解他們當時的決定。或許他們有不得已的苦衷,或許他們認為這是對我或對他們來說,最好的選擇。但現在,無論原因是什麼,我已經不再怨恨,反而充滿感激。因為他們的決定,我才能夠遇見現在的父母,擁有這樣一個幸福的家庭,享受現在的一切美好。

現在的我,已經從師範大學畢業,擔任許多家庭的私人家教、還有短期補習班的約聘教師,這些工作讓我接觸到許多孩子,看到他們的成長和進步,也讓我體會到教育的真正意義和價值。我每天都在努力,為了讓自己成為一名更好的教育者,也為了回報養父母對我的愛。

我常常會想,如果有一天我的生父生母能看到我現在的生活,他們會有什麼樣的感受?我希望他們能看見,我過得很好,甚至可以說非常幸福。他們當初正確的決定,才能成就今天的我。